各辖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
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即将来临,为了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文明和有意义的暑期,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安排。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统一为:7月10日至8月31日。8月30日或31日报到,9月1日开学。教职工8月27日到校上班。暑假期间任何学校均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请各地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放假前,各校要认真做好学期总结和考核评价工作。各辖市、区教育局和市属各学校(单位)的工作总结于6月30日前报我局办公室。
二、科学安排暑假生活。各地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暑假期间,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暑假作业,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或在家长指点和简单帮助下能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暑假作业要做到每生必改、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书面作业。各校要根据当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就近就便、有益的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项目。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不盲目带子女参加各种补习班、兴趣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
市属各校学生暑期活动计划于6月30日前分别报我局基教处和职社处。
三、确保孩子假期安全。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放假前,各地要对所辖学校(单位)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值班保卫制度,确定专人,明确责任,做好校园的防火、防盗、防汛和防恐防暴等工作。市属各学校(单位)的假期值班表于6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各地各校可在学校放假前,制定统一的学生假期安全注意事项,并通过班会、安全教育专题报告会和告家长书等形式,对师生、家长进行防溺水、交通旅游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确保每名学生、每名家长、每名教师对安全注意事项做到心中有数,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识险、避险、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
四、严格执行“五严”规定。各中小学校及教师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或变相组织上课、补课,更不允许以补课为名借机乱收费;不得将校舍、设施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任何培训,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不得参与有偿家教活动;学校不得宣传炒作或变相宣传炒作高考、中考成绩。
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筛查近几年执行“五严”规定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各类违规补课、违规招生和有偿家教等行为。要在放假前对假期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把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到每所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和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同时加大对执行“五严”规定的检查力度,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保证举报电话有人接听,及时处置。对违反“五严”规定的学校负责人要下决心、动真格、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送市教育局。
五、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坚持阳光招生、均衡编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测试、面试,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不得组织学生分班考试,更不得以文化课成绩等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得办实验班、特长班。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不得因为招生等问题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普通高中严禁招收择校生、借读生,严禁跨省辖市违规招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或组织责任督学等人员进行明查暗访,发现情况要及时告诫有关单位责任人。
六、加强教师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各地各校在保证教师应有假期休息时间的基础上,要加强对教师的在职培训和自主学习,针对当地的薄弱学科、薄弱环节,开展教学理念、教学素养、教学方法,学科专业开发、学科文化建设、学具教具研制和教师师德自律、教学风格形成、信息技术利用的培训学习,普遍提升广大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执教能力。市属学校7月1日前将暑期校本培训计划报我局人事处和教研室。
七、提前谋划新学期开学工作。
1.各地各校要围绕市局中心,结合实际,及早谋划新学期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及市属学校(单位)新学期工作计划于8月30日前报送我局办公室。
2.新学期,各校要通过校务公开栏、学校官网等平台公布以下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课外活动表,自觉接受监督。
3.各校要及早安排好新学期的课职务,认真做好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和新学期课本、簿本等后勤物资供应的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前全部到位和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开学工作顺利进行。
2016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3日,开学上课时间为2月22日。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请各地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并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